潮州市招考人民警察空缺职位调剂录用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10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考空缺职位调剂录用工作的通知》(粤人社[2010]29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0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空缺职位进行调剂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录用对象
调剂录用对象为2010年报考潮州市公安机关公务员且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调剂录用条件
(一)2010年报考潮州市公安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年龄18至25周岁(198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者、特殊岗位(专业)可放宽到30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1974年3月31日后出生);部队服役后返校学习的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以及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
(三)符合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裸眼视力4.6以上)。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7、在2010年报考公务员中已被录用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人。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
2010年潮州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空缺职位调剂录用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2:00
报名地点: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三)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持2010年潮州市报考公务员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2010年参加潮州市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成成绩计算,考生不需再进行笔试。
(二)面试。
面试对象按拟调剂录用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具体是:按照具体职位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高低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按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公安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能素质测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进入面试:①单项成绩为0分的;②两项成绩不合格的;③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体能素质测评由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潮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时间为10月30日,测评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具体面试时间为11月10日,面试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工作学习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录取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潮州市公安局汇总拟录用人民警察人员名单,连同相关材料,报省公安厅审核后,由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由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潮州市公安局研究确定。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待发)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潮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0年潮州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空缺职位调剂录用职位表
2、潮州市公安机关2010年调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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