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入口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广东事业单位招考 >> 事业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工作委员会雇员招聘公告

发布:2012-10-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社会工作委员会普通雇员1名,专门协助开展社工委工作。广东公务员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名。
  二、岗位名称:普通雇员。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品行端正,思想要求进步;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社会学、管理学、法学、中文专业;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功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后,于2012年10月28日17:00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发送到
nanshasgw@126.com,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
  考生人数达到岗位需求1:3方准予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筛选
  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筛选出学习(工作)经验、素质与拟聘岗位最相适应的人员参加面试。筛选工作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将会有电话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岗位业务能力,面试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现实表现、计生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安排体检。
  (四)体检
  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予以公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0-84983002、020-39077102。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和广州市南沙区社工委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
  南沙区社工委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gdg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38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