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公告
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了解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工作需要,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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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8个,分别是: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省第一荣军医院、省第二荣军医院、省第三荣军医院、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
各招聘单位的情况详见《2014年广东省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单位情况简介》(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7、符合招聘单位所在城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2014年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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