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选聘61名优秀教师公告
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了解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2013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3〕30号),经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研究同意,宝安区教育系统拟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61名。具体岗位参见《宝安区教育系统2014年优秀教师选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关文章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的,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市认定的任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中的留学回国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5年。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国家级: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省级: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市级:深圳市优秀校长、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6、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具有相关企业、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目前仍在岗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5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目前仍在岗;2、近5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3、近5年内辅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主教练员。
(二)有关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广东省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办理备案时须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出具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或换证。
3、应聘中学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职校除外),应聘小学教师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办理备案时需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4、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职位的,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除第一条(一)基本条件第1、3项之外,其他要求年龄45岁以下(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
8、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


